禁播电影国内传播的版权问题研究——兼论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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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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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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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禁播电影,即我国实行电影审查制度下不具备公映资格的电影,不能够在我国境内发行、放映、进口、出口.我国法律实践中仅仅规定了非法传播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有关版权人版权的民事责任规定.根据版权相关的国际公约,由于其形式上构成作品而应当享有版权,因此在我国被非法传播的禁播电影版权应该得到确认.禁播电影版权的国内保护具有特殊性,首先它不能够积极地行使版权,但是在非法传播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电影版权而获得民事赔偿.网络服务商对禁播电影的网络传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而网络版权侵害中的替代责任的确立更成为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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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影审查 禁播电影 版权 间接侵权 替代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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