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公仪休 |
| |
作者姓名: | 岳金矿 徐苏林 |
| |
摘 要: | 据《史记》记载,战国时期的鲁国大学工公仪休,被鲁穆公拜为国相后,便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一顶规定:当官的不得与民争利,凡是享用俸禄的人,不能做生意。为了使这条法律在全国推行,他率先垂范,从自家做起。一灰,公仪休见妻子织的布十分漂亮,还拿到集市去卖,赚了不少钱,便想:如果每个官家的妻子都把自己织的布拿到集市上去卖,那么以卖布为生的人岂非要饿死?从此,在公仪体的家中再没有见到织布机。公仪休毁机、绝不与民争利的事在全国传出后,百姓议论纷纷,赞不绝口。由是,上行下效,鲁国很快殷盛起来。在《淮南子·遭应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