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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价值新探
引用本文:孙长永.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价值新探[J].人民检察,2009(8).
作者姓名:孙长永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作者主持的司法部200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与立法变革》(07SFB202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证据开示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在域外也有广泛的成功实践。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开始在证据开示方面作积极探索,有的地方已经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2008年6月1日,修订后律师法实施,律师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进一步扩大,在证据开示方面检察机关面临新的挑战。为深入探讨证据开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刊以此为专题推出一组稿件,供读者参考。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  被告人  宽严相济  律师法  调查取证权  刑事政策  刑事诉讼法  控辩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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