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承包权——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为中心展开 |
| |
作者姓名: | 宋刚 |
| |
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最近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把承包经营户作为承包经营权主体,理论上有互相矛盾之处,也不符合现实情况。本文认为其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个人。本法虽然赋予承包经营权物权性质,但是权利的内容设计上没有很好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方的利益关系,会出现行政权利的过度渗透农村基层,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受损等后果。
|
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法 承包经营权 主体 利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