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集团股份制的法律调整(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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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河.论企业集团股份制的法律调整(续)[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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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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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股份制集团公司的组织与管理第一,股份制集团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股份制集团的领导体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称产权管理委员会):是股份集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所有权组织,由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但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才能召开。在股东大会上,以一股一票权力计数,决议必须有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投票同意,才能通过。如票数相等,则由大会主席(即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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