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化背景下工会法修改的一点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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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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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广东,广州,51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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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适应市场化的需要,我国工会法进行了修改,针对市场化过程中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工会法确立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并且实现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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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化 工会法 劳动者 工会组织 |
文章编号: | 1009-5446(2005)03-0093-01 |
修稿时间: | 2005-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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