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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建立金融混业监管模式的法律思考
作者姓名:
王志勤
作者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摘 要:
目前,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基本上都采用混业监管模式,只是在监管机制上有所不同。美国采用的是伞形监管机制,统一和分头监管相结合;英国采用的是全能型监管机制,日本、韩国也是如此。那么,我国的金融监管情况又是如何呢?
关 键 词:
监管机制
金融混业
金融监管
混业监管
监管模式
中国
韩国
法律思考
世界各国
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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