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造成为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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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晓桃.让创造成为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J].政策,2005(7):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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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晓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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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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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充分彰显了创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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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 六届四中全会 地位和作用 创造活力 社会主义 社会进步 创造活动 创造才能 创造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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