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中“熟人社区”治理模式的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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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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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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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美好生活的法理意涵与法理论述体系建构”(项目编号:18YJC82008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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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熟人社区”不是传统熟人社会的简单复制,它在规范基础、联结机制、实践目的三个方面与传统社会存在区别,熟人社区是现代社会法治框架之下的一种基层治理样态。熟人社区治理模式的运作逻辑不是基于政府部门的利益,也不是基于行政运作的机理,而是基于社区自身的美好生活需要。熟人社区治理模式能够在很好地实现“权力下乡”的同时,提升基层社会公共服务产出的水准,保障和促进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对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的参与。熟人社区治理模式具有可实践性、可推广性,该治理模式实现的关键在于,尊重、信任与保障基层社会的权利空间,同时在基层社会的实践空间中持续地以契约形式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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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制 熟人社区 治理模式 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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