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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对适用行贿犯罪法律条文的探讨
作者姓名:
张序
作者单位: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刑法》第389条第二款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依据刑法原理,行贿罪是受贿罪的对合犯。本文拟就如何适用该条款进行研讨:
关 键 词:
行贿犯罪
法律条文
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
国家规定
经济往来
数额较大
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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