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污染土壤犯罪及其防控机制之建构 |
| |
作者姓名: | 张炳淳 陶伯进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严重,社会和生态利益遭到破坏,而现行刑法尚未明确设立污染土壤罪,在对环境污染进行多元应对的新阶段,必须在原有行政管制基础上增加刑罚强制,考察污染土壤犯罪发生之原因,主要包括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环境意识淡薄和环境法治不完善等几个方面,其中法治不完善是其中根本原因,对此提出了建立多元化、全过程控制的犯罪防控机制的构想。当前应首先通过完善实体法和程序法,建立独特的污染侦查机制来加强对污染土壤犯罪的惩治,同时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来实现事先预防,真正达到预防、减少和遏制犯罪的目的。
|
关 键 词: | 污染土壤犯罪 原因 控制 预防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