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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几点法律思考——从一起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谈起
作者姓名:刘小娜
作者单位:青岛海事法院 法官
摘    要:[案情]原告:克士莫斯株式会社。被告:中国物资储运青岛公司。被告:青岛中储华宇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原告克士莫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克士莫斯)与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机械)订立了SK-03001和SK-03002号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载明:1.克士莫斯向山东机械免费提供原料,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克士莫斯负担。2.山东机械向克士莫斯提供成品尼龙包共计23000个。成品装运期为2003年3月7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成品交付目的港为日本大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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