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企业改革 努力盘活存量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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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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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都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未经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前,不得擅自进入市场转让、出租、抵押。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不景气,有的还濒临倒闭。但是,这些企业往往又位于黄金地段,且有不少的土地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有人形容这些企业是“穷得叮囅响,只剩一张皮”,这张皮就是“地皮”。可以说,盘活企业的存量土地,是使这些企业走出困境的一张有力的王牌。在企业改革中,努力盘活企业存量土地,使黄金地段的土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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