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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记食品更安全?
摘    要:201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犯罪分子  2010年  犯罪活动  公安部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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