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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家解忧
引用本文:刘洁.沪家解忧[J].法律与生活,2010(13):57-57.
作者姓名:刘洁
作者单位: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摘    要:我的困扰:我和我的前夫吴先生在2004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我们的女儿由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200元。2008年,他开始不按时给付女儿的抚养费。最近,前夫打电话要带女儿出去玩,

关 键 词:2008年  抚养费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  女儿  前夫  打电话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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