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功能思考 |
| |
作者姓名: | 张爱民 林榕 |
| |
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530000 |
| |
摘 要: | 村规民约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解决土地纠纷、催生文明乡风和促进乡村民主自治等功能。通过对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进行实地调研,发现民族地区村规民约仍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实施方式不规范、缺乏村民广泛参与等问题,制约着村规民约价值功能的有效发挥。新时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统领,打造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村规民约,吸引治村能人,融入时代新风,发动民众参与,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推进乡村社会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关 键 词: | 民族地区 乡村社会治理 村规民约 价值功能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