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与家庭农场:内涵特征、属性差异及演化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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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新志 杜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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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山东济南25000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10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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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农业部经营管理司委托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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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农场所具有的内在制度优势,是现阶段中国最适宜最合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新时代国家农业政策的重点扶持对象。与小农户相比,家庭农场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博弈时具备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组织治理效率较高。从行为动机上看,家庭农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更加注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经营特征上看,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化水平更高,更加具备生态自觉性和合作意识,更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整体上进入了制度化的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形态,农业经营主体的兼业化、低质化趋势愈发严重,农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必须打破小农经济的这种制度锁定状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降低小农户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演化的交易成本,使小农户沿着纯农户—家庭农场或者纯农户—兼业户—家庭农场的路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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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农户 家庭农场 农业规模经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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