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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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20]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7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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