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马克思与怀特海把哲学的目光投向现实世界,立足有机论、整体论和过程论,批判传统形而上学及其二元论的实体思维与抽象主体性,诉诸感性活动主体——现实的人和现实实有,重建了新主体性原则。马克思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基于实践观点、关系思维和历史逻辑强调主体对世界改造与认识的能动性与受动性、自律与他律、自由与必然的统一,寻求主体性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最终将主体的主体性之生成与实践、认识以及价值评价内在地协同起来。怀特海则在有机宇宙论立场之下,基于泛经验论、泛主体论,认为任何可感的现实存在都是内在关系下现实实有这一终极经验主体的结合体,而拥有主体形式的现实实有的主体性显现借助摄入与合生,以客体性为前提,互为主客体——客体是曾经的主体、主体必将客体化,进而演进到主体间性的主体性原则。因此,马克思与怀特海既在存在论上超越了抽象主体,又在认识论上澄清主体认知的现实基础和理论前提,更在价值论上彰显着生态文明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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