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缺失之后……——安徽省无为县平安村党支部原书记谢仁准等违纪违法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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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季.监督缺失之后……——安徽省无为县平安村党支部原书记谢仁准等违纪违法案剖析[J].中国监察,20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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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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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6月,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无为县赫店镇平安村党支部原书记谢仁准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此外,平安村村委会原主任任某也被无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与此案有关的其他人员也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法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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