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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为了促进和加强两国間的貿易关系,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則,达成协議如下: 第一条两国間的貿易应以进口商品总值和出口商品总值平衡为原則。双方每年各出口四百万加納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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