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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小学校的普法教育概览——以日本为中心
作者姓名:尹琳
作者单位: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上海,200433
摘    要:在外国,学校的法律教育属于思考型教育,对应儿童的各个成长阶段,实行不同的教育内容。这样的教育,一方面使儿童尊重他人存在,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儿童自身能够掌握解决纷争的方法,主体性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之中,成为更加符合未来社会需要的人。

关 键 词:法律教育  司法  主体性  判断  儿童
文章编号:1006-1509-(2008)03-037-05
修稿时间:20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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