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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规范与字形立法
引用本文:徐在斌.汉字规范与字形立法[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0(5):60-62.
作者姓名:徐在斌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基础部!副教授
摘    要: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使用的汉字字形不一致 ,给信息交流带来很大的不便。对汉字字形的使用 ,应该新立法规。秦始皇“书同文”是中国最早的字形立法 ,其历史经验值得借鉴。对汉字字形的立法要顺应汉字的进化规律。港、澳、台地区要采用部分简化字 ,大陆也可将一些简体字适度繁化。汉字字形立法可分三步走 ,最终达到“书同文”。这将是团结海内外华人、巩固祖国统一的重要纽带。

关 键 词:汉字规范  字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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