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长阳是一个以土家族人口占全县总人数49.56%的民族自治县。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快民族立法、实施依法治县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通过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变被动为主动,使民族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89年以来,先后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管理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等6个单行条例,促进了我县民族政策的落实和民族经济的发展,为全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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