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权、城市权利与美好生活——城市“人民性”的三个面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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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营立成吴军曹鸿宇.人民主权、城市权利与美好生活——城市“人民性”的三个面向[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3(2):119-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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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营立成吴军曹鸿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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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北京市人口研究所)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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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城市权利视角的‘违规空间’治理机制研究”(19CSH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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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人民性”是涉及城市在何种意义上属于人民、人民的城市何以可能的问题。经典马克思主义、西方城市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城市理论都对城市“人民性”问题作出了讨论。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看来,建立属于劳动人民的城市政权,实现城市的人民主权是城市人民性的基本要求。西方城市理论在无力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和城市属性的前提下,通过揭露资本主义对城市的控制和剥削,强调人民的占用权和参与权以彰显“民享之城”与“民治之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城市理论中,城市的“人民性”既不仅仅是“占有”意义上的宣称,也不光是一种“权利”表达,而是嵌入在整个日常生活场域的实践,它要求将人民性贯穿于城市的规划、发展、治理与营造的全过程,并最终体现为人民的美好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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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主权 城市权利 美好生活 人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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