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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状元”行骗记
作者姓名:为夫
摘    要:1996年12月28日,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被告席上的一位中年男子正低眉垂泪,他就是曾在建湖县名噪一时的“养猪状元”——徐昌顺。宣判时,法官郑重宣读:“被告人徐昌顺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银行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徐昌顺诈骗暨诈骗银行贷款案终于审理终结。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养猪能手何以成为大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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