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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际法律冲突解决模式评议
作者姓名:贾楠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04级硕士研究生
摘    要: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分地区管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一般要求一国内部存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各法域人民之间的交往产生众多的区际或跨地区法律关系;各法域互相承认外法域人在本法域的法律地位;各法域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承认外法域的法律在自己的区域的域外效力。其中,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存在是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条件,是区际法律冲突区别于国际法律冲突的本质特征。

关 键 词:区际法律冲突  冲突解决  中国  法律制度  法律关系  法律地位  域外效力  法域  跨地区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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