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实行股份制是深化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它不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有利于从企业的内部发挥国有经济的主要作用。 首先,它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政企职责分开,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增强企业活力。国有企业改组成为股份制企业以后,国家已不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只是所有者之一,股份制企业实行法人财产制度,企业财产的原始产权或最终所有权属众多的所有者——股东,企业作为法人,拥有法人财产权。这就能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企业不再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附属物。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不再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股东大会成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份制企业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选举产生,董事长代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