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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本文:黄杰 ,周红耕.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J].人民司法,1990(1).
作者姓名:黄杰  周红耕
摘    要: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附带地解决相关的民事争议的活动。这种民事诉讼是由行政诉讼派生的,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的,所以称为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四个基本特点;一、它是以行政诉讼为前提的。二、它受行政诉讼的制约。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起,不能在行政诉讼前或行政诉讼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和行政诉讼同时进行(审理和判决),也可以推后进行,但不能提前进行。三、当事人提出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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