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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以公诉主导的新型侦诉关系为重心
引用本文:张玉鲲,张伟,蒋家棣.“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以公诉主导的新型侦诉关系为重心[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7(1):2-7.
作者姓名:张玉鲲  张伟  蒋家棣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办公室
基金项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重点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侦诉关系》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
摘    要:在当前的侦诉关系中,提前介入侦查、补充侦查、自行侦查等手段均难以实现对侦查质量的控制.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侦查程序的封闭性,使公诉无法有效参与到侦查程序中.优化侦诉关系的基本思路在于确立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使侦查权按照公诉的价值行使.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审前程序,从短期来看,要扩大引导侦查的范围、完善引导侦查的方式、加强侦查监督的力度;从长期来看,要探索建立公诉对侦查活动的同步审查机制,推动立法明确公诉引导侦查的法律地位、效力、方式和程序,增强检察机关对违法、消极侦查的制约和惩戒力量,推动公安机关转变理念.

关 键 词:以审判为中心  侦诉关系  公诉主导  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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