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视野下监控与隐私保护平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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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元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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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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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洲人权法院作为保障个人基本自由的重要国际人权机构,以《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规定的“私生活受尊重权”为基础,通过解释及适用公约而发展出一套较为完备的监控与隐私保护平衡规则,要求成员国采用监控措施应当同时符合合法性、目的正当性及必要性等三项标准,否则便构成对公约的违反.随着人权保障理念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鉴于我国监控制度的立法缺憾,有必要借鉴欧洲人权法院平衡监控与隐私保护的路径,通过构建适当控制机制及救济机制以完善我国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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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控 隐私保护 平衡 比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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