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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大举措——轮岗
引用本文:黄海霞.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大举措——轮岗[J].瞭望,1997(2).
作者姓名:黄海霞
摘    要: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国家公务员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这是国家人事部不久前颁布的《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暂行办法》还规定,国家公务员应当服从轮岗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轮岗,无疑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大举措。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轮岗是干部交流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交流工作的深化和发展。轮岗作为交流的一种方式,使交流更加具体,更具有操作性,更便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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