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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与军队有何不同
作者姓名:张莉霞
摘    要:从1947年开始实施的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军以及其他战争力量,仅保留必要的国防力量,保卫本国的领土安全,故其军队得名“自卫队”。所以从法律地位来看。日本自卫队不是军队。但战后50多年来,随着国际政治、军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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