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视察日期:1995年10月至1996年1月31日。时间十天左右。二、视察内容:建议了解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农业法、教育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执行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实施情况。此外,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确定一些视察内容。三、视察方式:一般是组织集中视察,个别的可以分散视察。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协助安排视察。代表视察的具体日期、内容、单位,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意见予以安排。在京的代表可在北京视察,也可以回原选举单位视察。解放军代表在工作、居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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