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议案审议过程中修正案的运用——兼评1993年修宪程序
作者姓名:陈斯喜
作者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摘    要:一、修正案与我国人大议事制度 修正案在西方议会中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议事程序和议事方式,但在我国各级人大和常委会会议中却很少使用,人们对它还很陌生。这是因为,在西方议会中,议员表达意见的途径和方式就是提议案、参加辩论、提修正案和参加表决。辩论只能对议案提出问题,表示赞成还是反对及其理由,不能对议案提出修改。如果要求对议案进行修改,必须提出修正案。修正案经表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