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刑法修正案(八)探析我国刑罚结构改革——以刑罚轻缓化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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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逊.结合刑法修正案(八)探析我国刑罚结构改革——以刑罚轻缓化为视角[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3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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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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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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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罚结构是以死刑、自由刑为中心,属于重刑结构。刑法修正案(八)彻底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在完善刑事处罚体系,对刑罚进一步轻缓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此次修法也给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带来一些新问题,因此,还应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削减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罚金刑的地位和增设轻刑刑种等,对刑罚的设置进行结构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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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罚结构 刑罚轻缓化 死刑 自由刑 财产刑 资格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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