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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
摘    要:为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被征地农牧民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

关 键 词:劳动  社会保障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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