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设计与政治证明--政治合法性证明的两种理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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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 政治设计与政治证明--政治合法性证明的两种理论方式[J].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5, 0(1):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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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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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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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治设计与政治证明是西方政治哲学对政治合法性证明的两种理论方式.古典政治哲学以政治设计为主,现代政治哲学以政治证明为主.政治设计表达对政治理想的追求,是对政治合法性的间接性证明;政治证明表达对政治理念的确认,是对政治合法性的直接证明.政治设计以道德哲学为基础,实质是目的论证明;政治证明以契约论为代表,实质是程序证明.两种方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显隐交互运用,把政治证明作为政治哲学的本质凸显为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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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治设计 政治证明 政治合法性 契约论 程序正义 |
文章编号: | 1008-8466(2005)01-0003-05 |
修稿时间: | 2004-03-18 |
Political Design and Political Evidence--Two Theoretical Methods to Prove Political Rightfuln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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