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社会变迁与慈善法制的现代转型 |
| |
引用本文: | 杜榕.清末民初社会变迁与慈善法制的现代转型[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7(2):73-77. |
| |
作者姓名: | 杜榕 |
| |
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100088; |
| |
摘 要: | 清末民初,中国发生了剧烈的社会变迁,传统慈善活动方式被新的慈善活动方式取代,现代慈善法制也随之萌芽。国家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原本大量由国家支持的救济组织,随着旧的权力崩溃而逐渐转由民间社会组织取代;新型经济的兴起,使得原本依赖于义仓、公田等模式的慈善资源汲取方式,逐渐转变为以依赖工商阶层为主的新模式;文化观念的变迁,使得西方慈善思想迅速被引入,在大规模法律移植过程中,西方慈善法律制度逐步成为中国慈善法律制度向现代转型的模板。
|
关 键 词: | 社会变迁 慈善法制 现代化 法律移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