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的前置环节和关键依托,实现预算初审从形式化到实质化的转变至关重要。近年来,各地人大进行了诸多探索,呈现出三种特征鲜明的代表性改革模式:以政策和预算绩效为抓手的初审,侧重财政支出的政策要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但信息获取要求高、公众参与有限;以部门预算全覆盖为导向的初审,全面但成本高、不容易抓重点;以项目预算为重心的初审,易操作,公众可进入性强,但系统性政策性的审查有待拓展。在党的十八大和2015年新的预算法对财政预算初审提出新要求的大背景下,未来的改革应在对多元实践模式的交融趋势及背后的共性问题进行审视的基础上,树立系统性的财政预算初审目标理念、健全多元参与制度、构建具有时代回应性的初审体系、强化初审结果运用,以实质性预算初审为支点,推动人大预算监督整体绩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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