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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宰白鸭"
作者姓名:安广禄
摘    要:清代的刑隶中,有“宰白鸭”的陋俗。所谓“宰白鸭”,就是有钱、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里遇有人命官司时,以重金收买贫寒子弟或无业游民来顶替真正的凶手去认罪伏法。因为这些顶凶者为了钱财而主动去送死的行为就好像是因贪利而被人任意玩弄、宰杀的白鸭,故被俗称为“宰白鸭”。“宰白鸭”的陋俗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的福建漳州、泉州以及广东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地区。

关 键 词:  清朝  乾隆年间  沿海地区  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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