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法》的中国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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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金平.我国《公务员法》的中国特色[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06(1):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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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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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宜春市委党校,江西,宜春,3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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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国家的法律,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同时又符合本国的国情。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党和国家长期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特点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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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法 中国特色 |
文章编号: | 1671-6175(2006)01-0054-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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