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可以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吗?——与梁慧星先生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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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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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法律系,陕西,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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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漏洞补充时,裁判的依据不是诚实信用原则本身,而是补充法律漏洞时所创造的具体规范,否则会存在多重的自相矛盾.直接适用说曲解了授权条款的含义,混淆了裁判权源与造法权源,误将方法当成了内容.直接适用说,不利于法律思维能力的训练,还加剧了我国传统思维缺陷对中国法律人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干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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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诚实信用原则 漏洞补充 授权条款 法律思维 |
文章编号: | 1008-8628(2008)01-0117-04 |
修稿时间: | 200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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