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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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渝波.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制度[J].科技与法律,1999(3):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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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渝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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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行政保护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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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农业化学品和药品的行政保护措施格外引人关注。由于行政保护制度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因而它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程序和效力等,都有一些专门的规定。一、行政保护的由来行政保护是根据中国政府分别同美国、欧共体等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双边条约,由中国政府承诺,在中国未实行药品和化学物质专利保护的情况下,对于有关国家或地区符合一定条件的药品和农业化学物质产品发明,由中国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过渡性保护。中国政府和有关国家或地区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谈判,始于1989年开始的中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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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保护制度 农业化学品 药品 涉外贸易 专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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