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坂田实践”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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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广东省总、深圳市总、龙岗区总联合调查组.关于“坂田实践”的调查[J].中国工运,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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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广东省总、深圳市总、龙岗区总联合调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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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村在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中,作了一种积极探索:村工会接受企业工会或员工委托,与这些企业的代表经过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这在广东被称为“坂田实践“坂田实践”初见成效坂田村于1998年11月27日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全村84家“三来一补”企业、共1-2万员工纳入了集体合同的调整范围。这种做法,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劳动争议明显减少。据布吉镇劳动站统计,1998年坂田村发生劳动争议84宗,占全镇30%。自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后直到春节期间,一宗劳动争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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