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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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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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政办〔2 0 0 4〕 6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卫生厅、妇儿工委、妇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十一日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普及义务教育 ,提高国民整体素质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 ,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省辖市市区已基本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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