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下香港司法体系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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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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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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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予以保留,唯一的变化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设立和随之而引起的各级法院名称的相应变化。香港作为一个自由、开放、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社会,奉行法治。而维护法治的重要因素是由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机构进行公正、高效率的工作。依照中国政府在香港回归后奉行的“一国两制”方针和“港人治港”原则,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体系中将增加设立终审法院,以维持司法独立和公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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