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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及其法律特征
引用本文:张胜先.试论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及其法律特征[J].湖湘论坛,1995(3).
作者姓名:张胜先
作者单位:长沙铁道学院社科部
摘    要:著作权的客体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即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主要条件有三个:第一,必须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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