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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法学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引用本文:
宋惠兰.图书馆在法学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4).
作者姓名:
宋惠兰
摘 要:
1、图书馆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健全人格的摇篮 高级法律人才是要执掌法律这柄社会公平与正义之剑的人才。社会对这类人才的要求,第一位的是他们的道德水准和健全人格。而书籍则是学生的思想、理想、道德、行为准则形成的导师和益友,对于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健全人格,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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