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仲裁法》中仲裁程序的修改——以程序价值论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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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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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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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从我国《仲裁法》修改的历史背景出发,在明确了仲裁程序在《仲裁法》修改中的地位之后,以程序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提出仲裁程序应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仲裁庭的仲裁权两个方面实现仲裁程序的主体性价值,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对我国《仲裁法》中仲裁程序的修改提出笔者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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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程序 程序价值论 主体性价值 意思自治 仲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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